关于与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订单式”培养
企业所需专业大学生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有关股份公司:
根据集团公司2008年工作会议精神及集团公司“十一五”后三年发展目标的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有关股份公司急需行业工种的、学历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此,集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与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协商,采取“订单式”培养企业所需专业的大学生。具体采取“2+2”或“3+1”培养模式即从学院在读大学生中选拔一些本人自愿、成绩优秀的相近专业的大学生转入企业所需专业如采矿、冶炼、选矿、地质等专业继续学习1-2年,转后1-2年的学生培养费有企业承担人年5000元,毕业后回企业工作。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在2008年2月20日前将所需的专业、人数填下表传真给集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
各单位所需专业、人数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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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模式 |
培养专业 |
毕业时间 |
需求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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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采矿 |
2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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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地质 |
2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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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采矿 |
2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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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地质 |
2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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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选矿 |
2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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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冶炼 |
2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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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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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罗礼祥 传真电话:0991-4854895
集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