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源县卡特巴阿苏金(铜)矿采选工程项目辅助生产及行政福利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超级管理员 | 日期:2023-06-02 | 来源:本站

新疆新源县卡特巴阿苏金(铜)矿采选工程项目辅助生产及行政福利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新源县卡特巴阿苏金(铜)矿采选工程项目辅助生产及行政福利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已全部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毕,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经上级单位批准,现委托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或潜在的投标人参加。

二、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新源县卡特巴阿苏金(铜)矿采选工程项目辅助生产及行政福利设施工程

2建设单位:新疆美盛矿业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100%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4预算金额:约5800万元

5建设地点:新疆新源县卡特巴阿苏金铜矿矿区位于新源县城东南 170°方向,直距约 31km,实际距离约 100km。

6招标范围

新疆新源县卡特巴阿苏金(铜)矿采选工程项目辅助生产及行政福利设施工程包括并不限于办公楼、宿舍、食堂、生活区场地土石方工程、生活区高位水池、生活区污水处理站、选厂生产高位水池、回水高位水池、生活给水净化站、生活原水水池等工程进行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范围以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载明的为准。

7报价要求:本工程报价采取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标准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日期至2023年10月31日。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

1.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财务要求:

2.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 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信誉要求:

3.1 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2 未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企业。

4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

5人员要求:

5.1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近五年内(2017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两项类似工程业绩(同等或以上规模);

5.2 拟派出驻本项目的现场技术工程师不得少于3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1名、建安工程专业2名),配备的其他技术人员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需要;

5.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各专业工程师、技术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4 拟派驻工地的工程师必须熟悉该项工程的设计、施工工艺,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施工全过程能起到监督及施工组织作用。

6其他要求:

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6.2 与本项目前期的可研、初设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3 本次招标不接受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

6.4 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6.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

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将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派驻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派驻人员名单及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进疆企业信息报送册、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业绩、近三年审计报告的电子版扫描件于2023年6月6日18:30分前上传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该项目下(完善报名信息)相关附件处。

五、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应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购买费、平台服务费(投标保证金:¥800000.00元;招标文件:¥2000.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请在购标资格审核通过后2日内完成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的支付;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缴至系统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未确定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15个工作日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缴纳,招标人对本次招标不接受现金和银行承兑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www.xjygcg.com)填报入库信息并上传资格预审所需的附件,信息审核后方可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预计为:2023年66日至2023年612日。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

七、开标时间、方式

开标时间2023年627日上午10:00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1室

八、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xjysjs.com)及“新疆有色蓝钻贸易”微信企业公众号同步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融合南路501号4层

   编:830000           邮箱:283575852@qq.com

人:罗先生   (总负责、  资格预审)     电话:18699969789

人:白先生   现场踏勘、技术联系    电话:19390917966

人:范先生   (平台技术咨询)       电话:1300963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