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拉通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矿井涌水处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超级管理员 | 日期:2024-01-26 | 来源:本站

新疆喀拉通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矿井涌水处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新疆喀拉通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矿井涌水处置项目,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经上级单位批准,现委托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或潜在的投标人参加。

二、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喀拉通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矿井涌水处置项目

2、建设单位:新疆喀拉通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资金来源:100%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4、建设地点(项目施工地点):新疆喀拉通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5、招标范围:

5.1 总体建设目标

建设一套矿井涌水处理设施,实现处理后的水可供冶炼生产使用,计划处理能力达到每天3000立方米。本项目包含方案设计、设备间构筑物部分(钢框架结构)、材料设备供应、控制系统集成、系统安装调试等内容。

5.2 实施内容

1)编制矿井涌水回用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项目立项的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安全预评价与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的深度要求。

2)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取得政府部门的备案证明;

3)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取得政府部门的环评批复;

4)进行矿井涌水回用初步设计,含水处理工艺设计、设备选型等,达到编写安全设施设计的深度要求;

5)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复;

6)矿井涌水系统施工图设计;

7)依据水处理工艺路线进行设备选型、设备供货、设备安装调试、运维至出水达标。

8)结算及竣工验收。

5.3 备注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本项目整体设计、编制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总体设计的能力,能够配合业主方完成各个阶段的评审。

2)原水水质指标及水量,依据投标方现场取样、自行化验为准;水量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

6、质量标准: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该类工程质量验收的强制性标准(《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252—20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3。处理后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7、完工周期:自签订合同起90日历天。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记录和业绩。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最低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冶金行业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3、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至2022年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至今)具有 1 项同类工程(城镇污水或金属矿山矿井涌水处理工程)实施业绩 (具体以工程接收证书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B类证书,具有冶金矿山类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2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6、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投标方案应优于招标要求,技术文件不足之处由投标人补足,技术性能配置不得“负偏离”。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投标人需对招标人提供的水质化验报告进行实地取样、核实,完成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运维至出水达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

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审计报告、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于2024年2118:30分前到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若投标单位无法现场递交,请联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五、标书费及投保保证金

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应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购买费(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招标文件:¥1000.00元)。请在通过资格预审完2日内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该账户:

收款单位: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

账号:8810 2100 9815 3000 0029

未确定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15个工作日予以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经本公司对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并现场踏勘的投标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发放,发放时间预计为: 2024年22日至2024年26日(上午 10:00至下午18:30)。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341030地点为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4楼

八、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xjysjs.com)、“新疆有色蓝钻贸易”微信企业公众号同步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融合南路501号 4层(招标中心)

   编:830000                            

人:刘先生  招标负责、资格预审)    电话:18799216282

人:李先生  现场踏勘、技术联系    电话:18694031949